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董事、总经理姚其胜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董事、总经理姚其胜于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了公司股票43,200股、40,000股、30,000股、80,000股。
2021年12月29日,姚其胜因误操作,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票数量(股) 交易均价(元/股)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4日 卖出 43,200 17.62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5日 卖出 40,000 17.74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27日 卖出 30,000 16.49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29日 卖出 80,000 17.17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29日 买入 10,000 17.27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计算方法:(最高卖出价-最低买入价)*短线交易股数=(17.74-17.27)*10,000=4,700元,即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人民币4,700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董事、总经理姚其胜在发现本次误操作行为后,立即通知了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核查。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经与姚其胜确认,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或者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2022年1月18日,上述所得收益人民币4,70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部上交公司。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本次调查结果,并重申了《证券法》中短线交易股票相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姚其胜已深刻认识到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姚其胜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