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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9 深市 康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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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康达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7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2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学军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占成、刘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监事薪酬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不享有监事津贴。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其薪酬按照其确定的岗位薪酬标准确定,其薪酬按照工资制度发放,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监事因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占成个人简历:

    刘占成,男,出生于 1986 年 10 月,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河北银行唐山分行营业部副行长。现任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占成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占成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刘占成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占成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君个人简历:

    刘君,女,1979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黑龙江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创真(上海)建筑装
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 年 12 月 1 日起任职于康达新材,历任公司内审部负
责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刘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君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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