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集团”)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公司名称事项
本次更名事项是康达新材集团战略提升的标志性节点,公司将结合实际紧跟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有关新材料与电子科技的方向,逐渐升级成为一个全新的、领先的“新材料+军工科技”并以科技赋能的产业化集团。以市场需求为牵引,进口替代为目标,大力发展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以胶粘剂为产业基础,特种树脂为战略支撑,结合资源与自身优势向电子信息材料(如含氟聚酰亚胺系列、高纯度氢氟酸、半导体靶材、ITO特种陶瓷类、光刻胶系列、电子化学显示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如聚酰亚胺、陶瓷纤维、玻璃纤维、碳纤维、环氧树脂、聚氨酯类)等方向纵深提升布局,促进国内、国际市场兼顾,军民、产融结合,逐步实现产品结构、增长方式的升级。同时,公司利用好上市平台和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增强对产业发展的牵引力度,努力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具有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一流科技赋能公司。
综上所述,为更好地体现公司战略定位和业务结构,方便投资者理解公司战略方向和核心 竞争力, 可以更好 地开拓市 场,提升 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中文名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Kangda New Materials(Group)
公司英文名称
Co., Ltd Co., Ltd
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根据公司名称变更的需要,且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新增内控合规部门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拟在经营范围中减少“住房租赁经营”。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原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 修订后第一条 为维护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 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原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康达化工新材 修订后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康达新材料(集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Kangda
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New Materials (Group)Co., Ltd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修订后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胶粘剂、化工助剂的加工、制造及销售,胶粘 围:胶粘剂、化工助剂的加工、制造及销售,剂的售后服务,胶粘剂专业领域内的“四技” 胶粘剂的售后服务,胶粘剂专业领域内的“四服务,体育场地跑道施工,人造草坪的设计及 技”服务,体育场地跑道施工,人造草坪的设安装,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 计及安装,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电器机器材、五金工具的销售、住房租赁经营、从事 械及器材、五金工具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修订后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计与合规管理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与合规管理
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
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 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
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
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内控合规
机构,负责对公司的重要营运行为、下属公司
管控、财务信息披露和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第一百七十条 内控合规机构的负责人发现
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本次修订增加了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号、条款号依次顺延。
除上述修订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改。最终的修订信息以工商登记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