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公司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报酬合计为12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机构信息
容诚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两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
三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三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一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汝彬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9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7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黄珍妮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本次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珍妮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潘汝彬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珍妮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 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在查阅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3、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容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我们对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核查,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容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容诚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