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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9 深市 康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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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5

康达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20 年 1 月 14 日——2020 年 7 月 13 日)。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97,10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6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87.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561,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7,438,487.60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致同验字(2016)第 320ZA002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上述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丁基材料项目                                      45,593.65          45,500.00

 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                              14,635.30          14,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  计                                          85,228.95          85,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了置换。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 2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中介
费用后实际到帐金额为 22,743.85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收
到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328.92 万元,累计投入 23,072.77 万元,该项目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 6,195.8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9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丁基材料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18,558.08 万元投资“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065.5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3,065.59 万元,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9,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含尚未支付的“丁基材料项目”尾款,上述募集资金余额
尚未经会计师审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19-071)。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130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35%测算)。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除外)。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
月,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对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瑞银证券认为:

    康达新材本次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瑞银证券同意康达新材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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