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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马: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8

ST奥马: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 奥马        公告编号:2022-03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2、 召开地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广东省中
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 54 号)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胡殿谦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22,729,4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1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22,729,00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8.217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762,24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6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761,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25%。

  (三)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860%;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2,493,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8%;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860%;
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5,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60%;反对 236,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赵鹏飞、盛泓芬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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