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定发展,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徐荦荦先生、胡殿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上述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1、选举徐荦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1.02、选举胡殿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情况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徐荦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胡殿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1、 徐荦荦先生简历:
徐荦荦先生,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威大学卓越管理专业,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AVL 公司排放事业部技术总监助理,易路联动市场
经理,北汽福田并购部项目经理、副部长。2012 年 9 月加入 TCL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部 部门长,战略投资部副部门长,董事长助理、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截至目前,徐 荦荦先生担任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战略投资部部长、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荦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曾担任惠州 TCL 家电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离任)之外,徐荦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徐荦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荦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胡殿谦先生简历:
胡殿谦先生,41 岁,中国香港,持有美国纽约大学史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以及国立台湾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胡殿谦先生自 2001 年从国立台湾 大学毕业后,分别于德意志资产管理台湾分公司担任业务分析员,以及里昂证券 台湾分公司担任证券研究员,负责台湾石化业及电信业的行业调研。胡殿谦先生
硕士毕业后自 2006 年至 2014 年任职于香港之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高盛”),为大中华地区之企业客户提供战略╱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业务开 发并执行交易。胡殿谦先生离开高盛之前于高盛担任执行董事。胡殿谦先生于
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台湾电动车辆公司 Gogoro Inc.财务长。胡殿谦
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担任格威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
称为联广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曾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于台湾证交所上市之公司,前股份代号:8497)独立董事。胡殿谦先生于 2016年 11 月 21 日加入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裕元”,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551)担任财务长,随后兼任策略投资部主管,并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担任裕元执行董事。此外,胡殿谦先生于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担任鹰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份
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368)执行董事。截至目前,胡殿谦先生担任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下称“TCL 实业”),TCL 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TCL 电子”,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070)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以及惠州 TCL 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殿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惠州 TCL 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之外,胡殿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殿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胡殿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