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9-02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姚志豪签订
股份无偿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2012年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航节能”或“甲方”)与姚志豪(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热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光热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成立首航节能控股的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光热”)。近日,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条款,姚志豪应无偿归还首航节能27.4%的首航光热股份。基于上述事宜,公司与姚志豪签订了《股份无偿转让及清理代持协议书》,姚志豪将其持有的首航光热27.4%的股权无偿归还给公司。股份归还完成后,公司持有首航光热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65%提升到92.4%,公司对首航光热的控制力进一步加强,仍为首航光热的控股股东。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姚志豪
身份证号:330501********7315
男,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订立并履行协议的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让股权比例、价格
甲方(姚志豪)将其持有的首航光热27.4%的股份即2,740万股转让给乙方(首航节能)。
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系根据2012年甲方和乙方一起签订的《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热项目合作协议书》并经本次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拟转让股份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0元。
2、公司受让上述股权后,公司控制首航光热的股权比例将由65%提升到92.4%,公司仍为首航光热的控股股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首航节能将积极推进公司光热发电业务的梳理,增强首航光热的独立性和推动首航光热经营能力的提升。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增加公司吸引战略投资者以及加强核心员工股权激励的空间,为首航光热未来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风险提示
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为首航光热的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股份无偿转让及清理代持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