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3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 400,000 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减少 400,000 股,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董事、总经理秦祥秋先生作为授予的激励对象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获授长鹰信质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该激励对象按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项,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权激励股份 400,000 股。
2021 年 4 月 14 日,秦祥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秦祥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秦祥秋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之(五)“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结合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拟
对该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依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按 6.37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秦祥秋先生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
2,548,000 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400,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400,000
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数量(股) 3,860,000
占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比例 10.36%
股份总数(股) 403,860,000(注)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10%
回购单价(元) 6.37
回购金额(元) 2,548,000
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注: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授予名单及数量,秦祥秋先生获
授 40 万股股权,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3 月15 日。股权激励增发股份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办理变更,故公司股份总数为 403,860,000 股,因此与工商数据存在一定的出入。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注销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11,634,637 2.88% -400,000 11,234,637 2.78%
02 股权激励限售 3,840,000 0.95% -400,000 3,440,000 0.85%
股
04 高管锁定股 7,794,637 1.93% 7,794,637 1.93%
二、无限售条件股 392,225,363 97.12% 392,225,363 97.22%
三、总股本 403,860,000 100% -400,000 403,460,000 1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秦祥秋先生因为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文件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激励对象秦祥秋先生已提交辞职文件,该文件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 5 项规定,将激励对象秦祥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37 元/股,该次调整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