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下午13:00在公司九号楼5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董事于德运先生和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等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
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3,079.68万元,同比增长8.77%;实现利润总额为32,420.10万元,同比增长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6,041.75万元,同比增长1.80%。;公司资产总额为344,086.52万元,同比下降1.4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6,263.84万元,同比增长12.16%。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8,494,341.55元,利润总额228,881,402.57元,净利润200,369,921.39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036,992.1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48,071,406.67元,扣除当年分配的2017年年度利润26,001,300.00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102,403,035.92元。
现拟定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8,001,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同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巍回避表决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会计师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上述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钟永成、陈伟华、王洪阳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19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因营业收入17%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9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
《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的市场营销计划、业务拓展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公司管理层拟定2019年度经营目标具体如下:预计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5%-20%,争取2019年净利润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0%-15%。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大宗材料的价格波动、宏观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1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担保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信质长沙和信戈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大行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上述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因大行科技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