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京威股份”,证券代码“002662”),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大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12日从二级市场购入京威股份28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截止公告披露日,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 45,288.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大股东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买卖公司股票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