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方正达”或“目标公司”)是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拥有其 20.6832%股权比例。公司与方笑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参考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 0238 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湖南方正达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为 35,640.00 万元,净资
产账面值 20,448.20 万元,增值 15191.80 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经公司与方笑求友好协商确定,按目标公司 100%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上浮 10%定价为人民币39,204.00 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即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 4%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568.16 万元。方笑求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本次的股权转让交易对价。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方笑求:430626xxxxxxxx3916
方笑求先生为湖南方正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方正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本次转让交易前,方笑求持有湖南方正达公司股份36.1584%,认缴出资额1199.5213万元。方笑求先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559503485B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2日
注册资本:3317.407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笑求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用挠性材料、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铜箔,电子产品及线路板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平江工业园区伍市工业区
2、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年度(经审计) 2020年1月-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891.67 37,273.49
负债总额 16,110.50 16,000.77
应收款项总额 15,338.25 17,062.55
净资产 19,781.17 21,272.72
营业收入 37,266.29 27,258.11
营业利润 2,377.70 1,774.60
净利润 621.95 1,472.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1.71 788.75
3、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定价,系参考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 0238 号】的评估结论为依据,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湖南
方正达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为35,640.0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20,448.20万元,增值 15191.80 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经公司与方笑求友好协商确定,按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上浮10%定价为人民币39,204.00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即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 4%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568.16 万元。本次股份转让遵循了公允性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方笑求
2、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及支付
经甲、乙双方确认,按目标公司 100%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上浮 10%定价为人
民币 39,204.00 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即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 4%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568.16 万元,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该交易对价1,568.16 万元。
该交易对价即股权转让款 1,568.16 万元,乙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
方支付该交易对价的 10%(即 156.816 万元),剩余款项于 2021 年 2 月 6 日前
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3、本次股权转让前、转让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万元) (%) (万元) (%)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16.6832
686.1459 20.6832 司 553.4496
方笑求 1199.5213 36.1584 方笑求 1332.2176 40.1584
蓝顺明 1199.5213 36.1584 蓝顺明 1199.5213 36.1584
岳阳方正达投资合伙企业 岳阳方正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32.2185 7.0000 (有限合伙) 232.2185 7.0000
合 计 3317.407 100% 合 计 3317.407 100%
4、标的股权的交割
甲方收到全额股权转让款 1,568.16 万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交割(过
户、变更等);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转让款的,则交割办理时限顺延。标的
股权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起发生转移,甲、乙双方按照交割后其各自对目标公司
的持股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5、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其对拟转让给受让方的出资额依法享有完全处分权;甲方保证未在
上述出资设立任何质押或担保,不涉及任何未决诉讼或第三者权益。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书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
行,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如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足
额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维权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评
估费等)。
乙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按应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管辖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
的,各方均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8、税费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各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由协议双方分担。
9、本协议生效以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符合公司目前资金的整体安排,有利于促进公司现金回流、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聚焦电源主业,进一步回收非主业的业务及投资。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