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9-098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3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按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15,384,615股,且不低于7,700,000股,回购股份总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7%-2.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因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相应调整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90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15,503,876股,且不低于7,751,93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8%-2.56%。
截至2019年11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18年12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次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并于回购期间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截至2019年11月20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4,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1,084,340.4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情况与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等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实,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前
一日,公司监事周家秋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92,900股,周家秋女士在回购期间减持股票行为与其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若后续将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
构计算,则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124,365 49.62% 310,128,612 51.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4,770,867 50.38% 294,766,620 48.7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004,247 1.65% 0 0
三、股份总数 604,895,232 100% 604,895,232 100%
注:上述为截至2019年11月19日的股本结构。
五、关于回购过程的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未在上述期间回购股份,符合上述第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每日回购股份数量,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情形回购股份的,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266,500股(2019年3月22日-2019年3月28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2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9,371,121股的25%,即2,342,780股,符合上述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未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收盘前半小时内委托回购股份,回购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符合上述第十九条的规定。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经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
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