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将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谢冠宏先生、邱士嘉先生、乔超先生、傅爱善先生、杨志勇先生、万景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同意提名杨步湘先生、张辉玉先生、杨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股东大会就以上议案进行表决时,
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
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非独立董事简历
谢冠宏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读于台
湾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2017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谢冠宏先生具有三十余年丰富的电子、电声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1987 年联合创办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任职执行副总经理;2003 年入职富士康集团,曾任职 iDPBG 事业群总经理特助和副总经理、TMSBG 事业群级总经理; 2013年创办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曾获“2014 年中国年度经济人物”等荣誉称号。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谢冠宏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万魔声学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谢冠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冠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士嘉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台湾科技大学工程学院硕士。具有近二十年电声产品设计与制造经验。2004 年至 2013 年加入富士康科技集团,曾任声学研发经理、声学技术委员会总干事;现为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声学总监、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邱士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邱士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邱士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乔超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持法国 10 年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8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全球市场财务总监、欧美区财务总监、中兴德国服务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8 月至今任万魔声学财务总监,2019 年 4 月起任万魔
声学董事。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乔超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乔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乔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傅爱善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信通信有
限公司总经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大中华地区销售总经理等职务。在海信集团和歌尔股份任职期间,在技术和市场拓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电子及声学行业管理实践经验,以及众多的客户资源。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傅爱善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8300 股股票,与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傅爱善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傅爱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志勇先生,1973 年出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具有
二十几年的消费电子电子行业制造与管理经验,曾在富士康科技集团及光宝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就职,长期担任生产技术主管、工程制造经理以及公司运营负责人。现担任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Automotive Audio BU(AA BU)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经营车载语音模组、智能音箱模组、智能家居模组、TWS 耳机模组等业务。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杨志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31100 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志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志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景明先生,1978 年出生,曾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学士学历。具有十八年的电子、电声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曾就职于瑞声科技担
任 MIC 工艺主管,2011 年入职共达电声,现担任 MIC BU 负责人,负责 MIC 产品
的研发与生产。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万景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万景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万景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
独立董事简历
杨步湘,男,汉族,中国民建会员,出生于 1975 年。1996 年毕业于湖南财
经学院,2004 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律师职称。
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合伙人、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商学院董事长、广东商学院客座教授。担任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湖南隆回商会首届会长等社会职务。
---1996 年-2000 年在深圳市审计局工作。
---2001 年至 2002 年任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2003 年至 2005 年任深圳枫桦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5 年-2010 年任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
---2007 年 1 月至今任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总部合伙人。
---2016 年至今任亚太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至今任亚太商学院董事长。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杨步湘先生熟悉国家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熟悉公司改制及上市制度、程序。参与了多家民企的创业板及中小板 IPO 审计项目,有丰富的筹备上市、发债审计工作经验。担任过多家企业财务顾问,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咨询和投融资工作达十多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沟通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主持及参与的项目多达百余家,具有较为丰富的财务管理、企业投融资、审计、评估、税收筹划、财务税收顾问经验。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杨步湘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步湘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步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辉玉,男,1967 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山东誉实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荣获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济南市先锋律师等荣誉称号。现任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做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不存在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张辉玉先生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张辉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辉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