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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2

万润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的保本型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公司不会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卿北军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8、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内控制度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同时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理财业务,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标的仅限于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对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卿北军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负责组织具体操作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

    (4)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损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提高收益”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投资者谋取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实际购买过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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