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3月15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了股票购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7-019号《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且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自2017年2月6日起至2019年2月6日止。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股价受资本市场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基于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和激励作用,同时为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
益,经出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年,即延长至2021年2月6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持有人将根据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具体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股票。在存续期内,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2年期满前股票仍未出售完毕,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