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2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2017年2月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截至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3,920,01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64,999,275.19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1.85元/股,锁定期为自2017年3月16日起12个月,目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解锁。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2017年2月6日至2019年2月6日。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且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存续期满的处置办法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