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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0

海思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8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3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 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提名王俊民、 范秀莲、郑伟、严庞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
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提名乐军、岳琳、曹传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曹传德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收到其书面承诺,曹传德先生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一、二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海思科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附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俊民,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王俊民先生曾担任华西医科大
学制药厂销售经理,2007 年至 2019 年 3 月历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王俊民先生配偶申萍女士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与范秀莲女士及郑伟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俊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86%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俊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范秀莲,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范秀莲女士曾担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片区经理、辽宁东方红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博瑞总
经理、沈阳欣博瑞总经理,2007 年至 2019 年 3 月历任海思科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

  截至目前,范秀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0.06%的股份,其与王俊民先生及郑伟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范秀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郑伟,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学历。郑伟先生曾担任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07 年起历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83%的股份,其与王俊民先生及范秀莲女士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严庞科,男,1980 年出生,中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学历。严庞科先生曾担任江苏恒瑞医药有限公司药理毒理部部长,临床前开发部总监。2014 年 2 月加盟海思科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10 月起任研发中心总经理,2021 年 10 月
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严庞科先生同时兼任了美国海思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席 CEO。

  截至目前,严庞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11%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严庞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乐军,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高级经理、合伙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
年 3 月 2023 年 4 月,历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乐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乐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岳琳,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 1998 年,任职于国家医药管理局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先后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管理工作;2001 年至今,任职于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教研室,担任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多门专业课程讲授。

  截至目前,岳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岳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曹传德,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曹传德先生曾担任四川省机械工业厅处长、四川轻型客车公司总经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申蓉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成都格睿德投资有限公司/拉萨市利睿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谊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言几又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佰联安小额借款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曹传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收到其书面承诺,曹传德先生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4)《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曹传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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