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1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 HSK-7653 的中国Ⅲ期 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及“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药物 HSK-16149 胶囊的中 国Ⅱ/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原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思科”)的基础 上,增加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 思科”)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四川海思科及西藏海思 科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到期后,经董事 长批准可续借;亦可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前偿还。
2、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0,000 股,发行价格
为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133,782.4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866,217.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出具《海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790,866,217.58 元,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完成募集后拟投
号 入募集资金金额
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
1 HSK-7653 的中国Ⅲ期 418,595,700.00 395,120,000.00 395,120,000.00
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
项目
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
2 药物 HSK-16149 胶囊 138,871,800.00 124,066,600.00 124,066,600.00
的中国Ⅱ/Ⅲ期临床
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
3 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 65,171,500.00 56,550,500.00 56,550,500.0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45,000,000.00 245,000,000.00 215,129,117.58
银行贷款
合计 867,639,000.00 820,737,100.00 790,866,217.58
二、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拟对“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 HSK-7653 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及“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药物 HSK-16149 胶囊的中
国Ⅱ/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四川海思科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为其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 HSK-7653 的 公司
1 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四川海思科 四川海思科
西藏海思科
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药物 公司
2 HSK-16149胶囊的中国Ⅱ/Ⅲ期临床 四川海思科 四川海思科
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西藏海思科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的基本情况分别如下:
(一)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08-26
注册资本 111,560.747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俊民
注册地址 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 17 号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药
用辅料;中、西药品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
作、代理;企业品牌维护及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管理咨询,网络数
经营范围 据服务、房屋租赁。许可项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
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进出口贸易、营销管理
培训、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
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二)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05-30
注册资本 8,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黄迪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幸福家园经济开发区
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药用辅料;药材的种植、
加工、销售、种植技术的推广;药材种植园区的建设;传统藏医文化的推广;
经营范围 藏医理论与现代药物学的研究;藏药饮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三、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申请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主要原因系考虑未来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地高效开展。
四、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分别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海思科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及西藏海思科提供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该款项将专项用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续借;四川海思科和西藏海思科亦可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五、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且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
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 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及西藏海思科,并向四川海思科及西藏海思科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及西藏海思科,并向四川海思科及西藏海思科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及西藏海思科,并向四川海思科及西藏海思科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及西藏海思科,并向四川海思科及西藏海思科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本次项目变更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及西藏海思科,并向四川海思科及西藏海思科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理布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