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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5

海思科: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9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公司 Haisco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集团”),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 Hong Kong Haisco 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以下
 简称“香港海思科”)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1,600 万美元;海思科控股集团参股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 资助,即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郝聪梅女士将通过其个人或控股 公司账户向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 400 万美元。借款期 限为自有资金实际收到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为每年 3%。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提供财 务资助不超过 1,600 万美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相较于公司 净资产较小,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在香港海思科提供财
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公司海思科控股集团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降低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将与海思科控股集团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推动控股公司海思科控股集团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拟与海思科控股集团签署借款协议,香港海思科向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不超过 1,600 万美元财务资助。按照持股比例,海思科控股集团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向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 400 万美元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拟与海思科控股集团签订《借款协议》,财务资助方式为香港海思科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1,600 万美元;海思科控股集团参股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即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郝聪梅女士将通过其个人或控股公司账户向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 400万美元。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实际收到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为每年 3%。


    3、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公司名称:海思科控股集团

    注册时间:2020 年 4 月 15 日

    注册地:开曼

    注册资本:5万美元

    股权架构:

    控股股东:Haisco Holdings PTE. LT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思科控股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为5,159.8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575.31万美元,净资产为
4,584.49万美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美元,净利润为-122.37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思科控股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为6,827.38万 美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778.96 万 美 元 , 净 资 产 为 5,048.42万美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美元,净利润为-101.09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未进行信用等级评级。

    4、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控股公司Haisco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持有海思科控股集团80%股权。

    5、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Haisight Holdings PTE.LTD.(以
下简称“海思康智控股”)为海思科控股集团参股股东,持有海思科控 股 集 团 20% 股 权 。 海 思 康智 控 股 于 2020 年3 月 13 日 在 新 加 坡 注 册 成立,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

    海思康智控股的间接股东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和郝聪梅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其间接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即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郝聪梅女士将通过其个人或控股公司账户向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 400 万美元。

    6、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向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清偿的情形。


    7、海思科控股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推动控股公司海思科控股集团的业务发展,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借款方:海思科控股集团

    贷款方:香港海思科

    借款金额:不超过1,600万美元

    借款期限:自资金实际收到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借款利率:每年3%

    资金用途:业务发展和一般营运资金需求

    违约责任:发生违约事件后,财务资助协议项下的所有欠款应立即到期应付,无需出示、要求、抗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手续,借款人特此明确放弃所有这些手续。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相较于公司净资产较小,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在香港海思科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为降低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将与海思科控股集团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全面评估海思科控股集团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基础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为公司控股公司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财务资助是可行的;财务资助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有利于解决海思科控股集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为公司控股公司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不超过1,600万美元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补充控股公司的运营资金,完善公司全球化新药研发布局,积极推进公司海外在研项目的研究开发进程。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思科为公司控股公司海思科控股集团提供不超过1,600万美元财务资助。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1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没有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拟签署的《借款协议》。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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