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2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04 月 26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04 月 15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
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审计报告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73 亿元,比上年降低 16.71%;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5 亿元,比上年降低 45.8%。
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50.05 亿元,比年初增加 0.08 亿元。2021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 20.85 亿元,比年初减少 0.57 亿元。2021 年末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8.42 亿元,比年初减少 0.6 亿元。
2021年期间费用17.86亿元,比上年减少2.34亿元,降低11.59%。
2021 年归属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3.1 亿元,比上年减少 1.1 亿元,
降低 36.83%。
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 0.36 亿元,较去年减少
1.7 亿元,净流入降幅 82.52%;2021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流入 2.82 亿元,较去年增加 8.41 亿元,净流入增幅 150.45%;2021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1.87亿元,较上年增加1.02亿元,净支出涨幅 120%。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信息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乐军、TENG BING SHENG、YAN JONATHAN JUN 分别
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董事会决定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董事会提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牵头择机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本次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因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原负责人离任,公司拟聘请罗大智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第二、三、四、六、七、九。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7 日
附件: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简历
罗大智,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渤海大学,本科学历。罗大智先生曾先后供职于锦州铁路运输法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助理审判员、执行局负责人、三级法官、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法务稽查中心和审计监察中心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法务稽查中心和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
截至目前,罗大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009%的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大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