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以现场结合线上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梦冰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2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8,390.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6%,主要
系 2022 年销售单价及销量叠加下滑的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1.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2.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1%,公司销售回款良好,主营业务现金流保持平稳;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741.66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5)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04)。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213,154.93 元,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8,123,259.14 元;2022 年度实现母公司
单体财务报表净利润-33,374,375.81 元,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782,405.22 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 2023 年公司需保障充足的自有资金以稳定发展业务,逐步恢复市场信心,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为不超过【30,5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时间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融资成本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与参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劳务、场地租赁、借款利息,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705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与该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5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金跃国先生作为公司委
派至巴洛特董事,为此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4-1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重庆康华为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经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07)。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