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扬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功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核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