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1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与马德明、马晨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 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俄罗斯联合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联合”)51%的股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05)中披露已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意向金 1,000 万元人 民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11)中披露公司已与马德明、马晨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合新 型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双方框架协议有
效期和排他期延长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9-05)中披露公司与马德明、马晨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合新型 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2》。双方同意,双方框架协议有
效期和排他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1 月 20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签 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5)、《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5),以及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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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稳步推进与俄联合股权出售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续若根据审计结果判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协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