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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01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利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01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年 6 月 24 日以通
讯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及现场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6:00
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何亚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推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举董事何亚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推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举董事何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伦刚先生、李越冬女士、董事何亚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推举独立董事王伦刚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且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伦刚先生、李越冬女士、董事林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并推举独立董事王伦刚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且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雪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李越冬女士、董事胡益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推举独立董事王雪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且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何亚民先生、独立董事王伦刚先生、李越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推举董事何亚民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且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林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何亚民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胡益俊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85366263

    传真电话:028-85370138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

    电子邮箱:hyj5445@163.com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林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林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曹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益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亚卓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聘任唐中伍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何斌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黄成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85366263

    传真电话:028-85370138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

    电子邮箱:feng66691@163.com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 1、2、7、8、9、10、11 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
见详见 2021 年 7 月 1 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何亚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大专学历。自 2005 年起,担任成
都市利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

  何亚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4,219,997 股,与持股5%以上股东何佳女士系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何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9,775,148 股;何亚民先生女儿何佳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何亚民先生女儿何佳女士的配偶林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亚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副董事长简历

  何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硕士学历。2009 年-2010 年在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自 2014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何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9,775,148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先生为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何亚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4,219,997 股;何佳女士的父亲何亚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何佳女士的配偶林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林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硕士学历。2009 年-2014 年在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林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何佳女士的配偶,何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9,775,148 股,何亚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4,219,997 股;林麟先生的配偶何佳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林麟先生配偶何佳女士的父亲何亚
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曹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硕士学历。自 2008 年起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曹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胡益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自 2004 年起,先后担任成都市利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成都利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益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益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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