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下简称“6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
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 2018 年 3 月 21 日、2018 年 4 月 11 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下简称
“1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开展风险投资(以下
简称“1 亿元额度风险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相关情况
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购买理财
产品(以下简称“7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0 年 4 月 11 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6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2020 年 3 月 19 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利君”)
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312)”;到期本金 1,500 万元,收益 13.80 万元。
2、1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1)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人民币分两笔(每笔各 2,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到期本金 4,000万元,收益 37.48 万元。
(2)2020 年 3 月 26 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利君科技”)
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347)”;到期本金 4,000 万元,收益 36.00 万元。
(二)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1、7 亿元额度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1)利君科技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20 年 5 月 27 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分两笔(每
笔各 500 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代码:CSDP/CSDV
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30%-5.10%(年化)
收益起算日:2020年05月29日
收益到期日:2020年08月31日
资金到账日: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
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资金来源:利君科技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公司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
丰”2020 年第 5339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汇利丰”2020年第533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预期收益率:3.30%/年或1.48%/年
产品起息日:2020年06月05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8月28日
产品期限:84天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公司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6,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
丰”2020 年第 5477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汇利丰”2020年第547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预期收益率:3.30%/年或1.48%/年
产品起息日:2020年06月19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9月11日
产品期限:84天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投资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1亿元额度风险投资申购情况
券投资基金合同》,使用公司自有资金2,000万元申购了“金樟金投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金樟金投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期限: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5月29日
投资额度:2,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范围:(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产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回购等)、收益互换(含跨境收益互换)、公募基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2)金融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含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含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产品时,仅限于通过认购、申购方式参与。基金完成备案前,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帀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风险评级:本产品风险评级为中等风险。
投资风险:(1)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私募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2)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3)本次投资有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基金产品提前结束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