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或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201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59.54万元,计划募集74,405.00万元,超募资金23,354.54万元。依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分别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1 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49,660
2 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13,780
3 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10,965
合 计 74,40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调整及终止情况
自公司上市以来,结合宏观经济背景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有计划的分别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了调整和终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终止。
具体调整和终止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方式 时间 备注
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 履行程序及披露情
2、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 2012年10月 况见下表备注①
3、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终止募投项目 2013年12月 履行程序及披露情
况见下表备注②
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 2014年12月 履行程序及披露情
2、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 况见下表备注③
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2016年01月 履行程序及披露情
2、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计划 况见下表备注④
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终止募投项目 2016年12月 履行程序及披露情
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 2016年12月 况见下表备注⑤
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
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终止募投项目 2018年12月 履行程序及披露情
况见下表备注⑥
备注:
①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2年10月26日、2012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②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该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780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8,846.90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③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4年12月6日、201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④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⑤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时间及调整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9,660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17,653.83万元,完成时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⑥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议案》,该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0,965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1,609.46万元,完成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及 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超募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已于2015
年 4 月赎回(相关详细情况参见 2014 年 3 月 22 日、2014 年 4 月 11 日、2014 年 4 月 26
日、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
公司公告)。
2、经公司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经公司 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6 年 1 月 28 日
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情况详见 2016 年 1 月 13
日、2016 年 1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
司公告)。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 2018 年 2 月
全部赎回(相关情况详见 2018 年 2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经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广州天海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辊压机粉
磨技术中心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和使用自有资金 5,300 万元,合计 15,300 万元,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