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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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
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魏勇、张乔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长何亚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勇承诺: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公司2011年1-9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其中,2011年9月末、2011年1-9月、2011年7-9月、2010年1-9月、2010年7
-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0年末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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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发行人”或“利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1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800万股,网上发行3,300万股,发行价
格为25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2]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利君股份”,股票代码“002651”,其中网上定价发
行的3,300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1月6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年1月6日
3、股票简称:利君股份
4、股票代码:00265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1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1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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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亚民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魏勇、张乔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长何亚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8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3,3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
项 目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 易时间
何亚民 145,199,999 36.21 2015 年 1 月 6 日
一、首次
公 开 发 何佳 140,400,000 35.01 2015 年 1 月 6 日
行 前 的 魏勇 72,000,000 17.96 2013 年 1 月 6 日
股份
张乔龙 2,400,001 0.60 2013 年 1 月 6 日
小计 360,000,000 8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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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 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 8,000,000 2.00 2012 年 4 月 6 日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33,000,000 8.22 2012 年 1 月 6 日
份
小计 41,000,000 10.22 -
合计 401,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Leejun Industrial CO., LTD.
注册资本:40,100 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何亚民
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23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9 年 7 月 24 日
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
邮政编码:610045
公司电话:028-85370138
公司传真:028-85370138
互联网网址:www.cdleejun.com
电子信箱:leejun@cdleej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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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研究制造、销售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及配件,经营本公司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以粉磨系统的关键设备辊压机为核心,面向水泥生产、原矿开采
后的矿物加工等多个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的粉磨系统装备及配套技术
服务。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1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 C7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
票情况
合计占发行
序 直接持有股 间接持有股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后总股本的
号 数(股) 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