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4)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等省市设有36家分支机构。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业务资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7)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人员信息
事务所2020年底有合伙人143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3、业务信息
2020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出具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4、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孟晓光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2018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有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2000年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华夏幸福、河池化工。
签字注册会计师:孟晓光 ,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有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合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5、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孟晓光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符合独立性要求。
6、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7、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