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6 日分别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激励计划(草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5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6,772.1698万股的2.64%。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没有尚在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修订后: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1人,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49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6,772.1698 万股的 2.64%。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没有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二、对“第三节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进行了如下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的主要中层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上述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详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91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的主要中层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上述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详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三、对“第四节 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二、标的股权的数量”,进行了如下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6,772.1698 万股的 2.64%。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没有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1,49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6,772.1698 万股的 2.64%。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没有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四、对“第四节 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之“三、标的股权的分配情况”,进行了如下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胡品龙 董事、总经理 90.00 6.00% 0.16%
董事、副总经理、
朱大勇 财务总监、董事会 70.00 4.67% 0.12%
秘书
陈方明 副总经理 30.00 2.00% 0.05%
路开科 副总经理 25.00 1.67% 0.04%
胡品荣 副总经理 25.00 1.67% 0.04%
顾瑞华 副总经理 20.00 1.33% 0.04%
刘卫华 董事 100.00 6.67% 0.18%
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 1,140.00 76.00% 2.01%
技术和业务骨干(87人)
合计(94人) 1,500.00 100.00% 2.64%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胡品龙 董事、总经理 90.00 6.01% 0.16%
董事、副总经理、
朱大勇 财务总监、董事会 70.00 4.68% 0.12%
秘书
陈方明 副总经理 30.00 2.00% 0.05%
路开科 副总经理 25.00 1.67% 0.04%
胡品荣 副总经理 25.00 1.67% 0.04%
顾瑞华 副总经理 20.00 1.34% 0.04%
刘卫华 董事 100.00 6.68% 0.18%
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 1,137.00 75.95% 2.00%
技术和业务骨干(84人)
合计(91人) 1,497.00 100.00% 2.64%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对“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之“二、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了如下修订:
修订前:
公司运用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该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总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摊销。假定公司于2020年12月底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则2021年至2023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 股份支付费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票(万股)
1,500.00 7,155.00 万元 4,216.34 万元 2,427.59 万元 511.07 万元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于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在经常性损益中税前列支,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若考虑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员工的正向激励,其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修订后:
公司运用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该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总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分期摊销。假定公司于2021年1月底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则2021年至2023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 股份支付费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票(万股)
1,497.00 7,050.87 万元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