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 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
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
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兰州佛慈制药厂,持有 5,908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97.52%。兰州佛慈制药厂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兰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兰州市国资委。
兰州市国资委和兰州佛慈制药厂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人股东兰州大得利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 万股股份,占
发行前总股本的 1.65%,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人股东甘肃省兰洁药用制瓶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
本的 0.83%,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财政部《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制药厂持有的发行人 202 万股股份将转由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转持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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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
或“佛慈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7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不超过 2,020 万股社会公众股发行工作已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02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
售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
配售 39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63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11]38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佛慈制药”,股票代码“00264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
定价发行的 1,63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
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12 月 22 日
3、股票简称:佛慈制药
4、股票代码:002644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78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2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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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上市公告书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兰州佛慈制药厂,持有 5,908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97.52%。兰州佛慈制药厂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兰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兰州市国资委。
兰州市国资委和兰州佛慈制药厂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人股东兰州大得利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 万股股份,占
发行前总股本的 1.65%,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人股东甘肃省兰洁药用制瓶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
本的 0.83%,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财政部《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制药厂持有的发行人 202 万股股份将转由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转持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
义务。
上述锁定期满后,发行人所有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 390 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63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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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上市公告书
持股数量 发行后持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兰州佛慈制药厂 57,060,000 70.64 2014-12-22
公开 兰州大得利生物化学制药(厂)
1,000,000 1.23 2012-12-22
发行 有限公司
前已
甘肃省兰洁药用制瓶有限公司 500,000 0.62 2012-12-22
发行
股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020,000 2.50 2014-12-22
小计 60,580,000 74.99 ---
网下配售 3,900,000 4.83 2012-3-22
公开
发行 网上发行 16,300,000 20.18 2011-12-22
股份
小计 20,200,000 25.01 ---
合计 80,78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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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anzhou Foc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注册资本 :8,078 万元(本次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贾朝民
董事会秘书 孙裕
成立日期 :2000 年 6 月 28 日
住 所 :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 :730046
电 话 0931-8362318
传 真 :0931-8368945
公司网址 :http://www.fczy.com
电子邮箱 :zqb@fczy.com
经营范围 :中成药、西药及包装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利用自有显示
屏发布自产药品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国
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主营业务 中成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所属行业: C8 G 医药、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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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