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 10 层房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京国评报字(2021)第 026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国府嘉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3 日
目 录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4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一) 评估对象 ...... 6
(二) 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 ...... 6
五、评估基准日 ...... 6
六、评估依据 ...... 7
七、评估方法 ...... 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0
九、评估假设 ...... 12
十、评估结论 ...... 1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7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7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经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国府嘉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 10 层房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京国评报字(2021)第 026 号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府嘉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号辉煌时代 10 层
房产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
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 10 层的房产,为此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号辉煌时代 10 层的房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 10 层房产的市场价值。
三、评估范围
具体评估范围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转让行为所涉及的房产,房产证号为京(2021)海不动产权第 0011537 号,面积 1,455.94 平方米,账面原值合计
34,814,996.89 元,账面净值合计 21,769,551.44 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资产账面净值 2,176.96 万元,评估值 6,697.32
万元,评估增值4,520.36 万元,增值率 207.65%。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
产权持有单位: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投资性房地产 1 2,176.96 6,697.32 4,520.36 207.65
资产总计 2 2,176.96 6,697.32 4,520.36 207.65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按照有关资产评估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 10 层房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京国评报字(2021)第 026 号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府嘉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号辉煌时代 10 层
房产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即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名称: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 10 层 1002-1
法定代表人:王东辉
注册资本:66753.0313 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 年 03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07 年 12 月 21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62406U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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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诊疗活动除外);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642.SZ,简称“荣联科技集团”)是专业数字化服务提供商,面向行业客户提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 IT 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解决方案。20 多年来,公司紧跟 IT 技术发展趋势,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和服务网络,服务于数万家行业客户,成为客户数字化建设的优秀合作伙伴。未来,公司将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金融、政府公用、运营商、能源制造和生物医疗等优势行业核心应用,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
目前,荣联科技集团已发展成为营收规模超 30 亿、员工 800 余名、业务遍及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及欧美、控股参股企业 60 余家的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
与此次评估资产相关的房产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 5.00%,折旧年限为 30
年。
(二)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即产权持有单位。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国有资产评估经济行为的相关监管部门或机构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