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8-052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2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003”、“2017-010”号公告。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2月8日存续期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2017年2月16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转让的公司股票1,829.9万股,购买均价为18.0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661,580,313的2.77%。成交总金额329,452,487.85元,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卖出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股票。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7年2月9日至2019年2月8日,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2月17日至2018年2月16日。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一旦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由管理委员会按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并根据持有人2017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清算分配。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