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617.50 万股(含)至 1,235.00 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截止 2021 年 2 月 9 日止,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截止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2,349,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6.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1,204,021.23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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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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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8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 73,092,034 股,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8,273,008 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349,989 股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
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如因股权激励计划未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