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周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9 日 9:15 - 9:25;0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9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1815 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 18 楼)。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A、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B、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C、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
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敬国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2、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0 人,持有公司股份
数 177,224,0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92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149,071,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26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152,9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606%。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
上的股东。)共 92 人,代表股份 28,164,7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63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4,95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716%;反对 1,27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弃权 11,553,3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4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4429%;反对
1,2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65%;弃权 11,553,3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206%。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4,9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583%;反对 1,4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837%;弃权 11,359,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5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3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4.4110%;反对 1,4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59%;弃权 11,359,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332%。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4,9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583%;反对 1,4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837%;弃权 11,359,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5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3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4110%;反对 1,4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59%;弃权 11,359,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332%。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4,9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80.9908%;反对 2,63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833%;弃权 10,253,4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2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483%;反对 2,6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64%;弃权 10,253,4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4052%。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4)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4,89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790%;反对 2,6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106%;弃权 10,242,9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27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4.2199%;反对 2,6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21%;弃权 10,242,9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679%。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4,9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583%;反对 1,4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837%;弃权 11,359,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5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3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4110%;反对 1,4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59%;弃权 11,359,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332%。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4,94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598%;反对 1,47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823%;弃权 11,359,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5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32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4.4145%;反对 1,47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23%;弃权 11,359,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332%。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7)审议通过《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4,94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598%;反对 1,44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65%;弃权 11,390,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32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4.4145%;反对 1,4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422%;弃权 11,390,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432%。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5,03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836%;反对 1,36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8%;弃权 11,390,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40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4.7124%;反对 1,36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444%;弃权 11,390,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432%。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9)审议通过《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计:同意 55,0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2503%;反对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