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
书
(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人民东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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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每股面值: 元
拟发行股数: 4,0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日期: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汝继勇承诺:自德尔家居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尔家居股份,也不由德尔家居回购本人直接
本次发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之后,若本人仍担任德尔家居董事或
行前股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东所持 或间接持有德尔家居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股份的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尔家居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流通限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德尔家居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
制及自 持有德尔家居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7位自然人股东王沫、朱巧林、张立新、姚红
愿锁定
鹏、陈爱明、吴惠芳、史旭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股份的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承 诺
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朱巧林、张立新、姚红
鹏、陈爱明、吴惠芳、史旭东承诺:在其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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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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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2,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4,0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 16,000 万股,16,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汝继勇承诺:自德尔家居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德尔家居股份,也不由德尔家居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
期满之后,若本人仍担任德尔家居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尔家居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尔家居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德尔家居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德尔家居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7位自然人股东王沫、朱巧林、张立新、姚红鹏、陈爱明、
吴惠芳、史旭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朱巧林、张立新、姚红鹏、陈爱
明、吴惠芳、史旭东承诺:在其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759.65 万元。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
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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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品牌管理风险
木地板属于消费品,消费品的市场认知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品牌。作为中国
地板的十大品牌之一,德尔家居的品牌优势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很大程度上支
撑并加速了公司的发展,但也导致公司的业绩对品牌的依赖越来越大。由于地板
产品种类繁多,花色各异,给公司的品牌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如果公司
不能根据市场发展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风险
木地板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地面装修,地板需求与新增房地产面积密切相
关。近年来,各地房价涨幅巨大,为控制投机性房地产需求,遏制房价过快增长,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以打压投机性需求。虽然木地板
装修消费的目标客户群体是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者,然而一旦房价出现下跌趋
势,会使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者产生观望态度,不利于房地产的正常销售,
在短期内将会对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9 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
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经认定
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 2008 年度至 2010 年
度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上述税收
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4、行业前景、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等预测性信息不能达到的风险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或披露的对行业前景、市场空间等预测性信息是相关研究
机构或发行人基于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等的历史信息、目前状况进行的合理判断,
一旦经济形势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盈利不能达到
预期目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
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
技术发展趋势、现有技术基础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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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司面临着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管理水平变化等诸多不确
定因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下
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公司东北、西南区域地板扩产及配套高密度板项
目的建成,将有效解决目前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提
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虽然公司募投项目是建立在对市场、
技术等进行了谨慎的可研分析的基础之上,新增产能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相关,
可实现市场、品牌、服务、生产条件等资源共享,公司现有的销售体系完善、有
效,但如果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产
能扩大后将存在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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