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 张晓荣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74
注册会计师 445
上年末职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115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万元) 62,000
2021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万元) 36,300
证券业务收入(万元) 15,500
客户家数 41 家
审计收费总额(万元) 4,500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况 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2 家
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6.64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3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如下:
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
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5 家。
(2)拟签字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忠英,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在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0 家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3)拟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大明,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为 3 家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0 家。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定价将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三年,为公司 2021 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拟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2 年度的年度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三、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良好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