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0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司法拍卖并由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君泰达”)以最高应价竞得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已于2023年1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宏义嘉华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被成都中院裁定拍卖,本次拍卖于2022年12月5日14:00时至2022年12月6日14:0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最终由东君泰达以最高应价竞得。成都中院对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出具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3383号之十二,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认为本次司法拍卖程序合法,应予确认,并对上述37,859,716股公司股份上所设定的冻结予以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宏义嘉华本次被司法拍卖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1月5日
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37,859,716股公司股份已过户登记至东君泰达名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上述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二、股东股份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东君泰达、宏义嘉华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东君泰达持有公司股份37,859,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2、宏义嘉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累计被拍卖数 累计被拍卖数量 累计被拍卖数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量(股) 占其目前所持股 量占公司总股
份数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宏义嘉华 117,767,762 15.55% 37,859,716 32.15% 5.00%
刘其福 700,000 0.09% 0 0 0
熊 鹰 600,000 0.08% 0 0 0
合计 119,067,762 15.72% 37,859,716 31.80% 5.00%
注:如出现总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根据成都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并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宏义嘉华持有的37,859,716股公司股份因被成都中院司法拍卖过户,上述股份涉及的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因此东君泰达持有的上述过户股份不存在冻结的情况。
宏义嘉华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宏义嘉华持有公司股份117,767,762股。其中,被司法冻结117,767,7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被轮候冻结58,288,7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49%,占公司总股本的7.7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过户登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