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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4

成都路桥: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03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孙旭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其福先生、孙旭军先生、熊鹰先生合计持有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为 183,661,4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2065%。

    2、持有公司股份 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52%)的控股股东宏义
嘉华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孙旭军先生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7,500 股(含 2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13%)。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孙旭军
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旭军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孙旭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配售而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7,500 股(含 2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313%)。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孙旭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孙旭军先生在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1)在任职董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孙旭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孙旭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孙旭军先生将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主体是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孙旭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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