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7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路桥”)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送达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民事调解书》((2021)川01民初3033号)。成都中院对公司原股东郑渝力、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力”)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峙宏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调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受理情况
公司原股东郑渝力、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道诚力于2021年2月向成都中院起诉公司控股股东宏义嘉华、宏义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峙宏,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宏义嘉华向郑渝力、道诚力支付股份收购价款401,730,386.76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令宏义集团、刘峙宏对其中170,000,000.00元股份收购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
成都中院于2021年4月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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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法院民事调解的主要内容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郑渝力、道诚力,被告宏义嘉华、宏义集团、刘峙宏,在成都中院主持下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成都中院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后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法院民事调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宏义嘉华在2021年9月2日向道诚力支付100,000,000元的基础上,按以下时间节点向郑渝力、道诚力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涉及的债务清偿:2022年10月31日前支付116,767,882.53元,2023年10月31日前支付100,000,000元,2024年10月31日前支付100,000,000元,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100,000,000元。宏义嘉华需要清偿债务的总金额为416,767,882.53元。在按时足额清偿债务的前提下,郑渝力、道诚力自愿放弃剩余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郑渝力、道诚力同意免除宏义集团、刘峙宏在《关于<股份收购协议>的担保合同》项下向郑渝力、道诚力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诉讼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成都中院民事调解书(2021)川01民初3033号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