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2-063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峡旅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交旅”或“增持人”)拟自 2022 年
5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 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详见 2022 年 5 月 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自 2022 年 5 月 9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期间,宜昌交旅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5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本次增持后,宜昌交旅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84,050,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计划增持主体名称: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宜昌交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531,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宜昌交旅直接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为191,564,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5%,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宜昌交旅、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为236,324,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2%,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3. 宜昌交旅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 宜昌交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宜昌交旅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5月9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4.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5. 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6个月;
6. 相关承诺:宜昌交旅承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就持有公司股份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计划实施增持,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宜昌交旅于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5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实施前后宜昌交旅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 目前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169,531,564 22.97% 184,050,464 24.9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宜昌交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05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宜昌交旅直接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为191,564,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宜昌交旅、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为250,842,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就本次股份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尚待就本次增持结果进行公告外,三峡旅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本次增持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宜昌交旅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 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