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Kingdomway Group Company)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7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30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 9,000 万股。
二、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101 号)批复,在本公司
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同意本公司国有股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应转持的
国有股由其国有出资人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按照 107.1136 万股乘以公司首
次发行价的等额现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同意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46.7746 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按本次发
行 2,300 万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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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公司 2010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1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完成后,本
次发行当年公司实现的利润以及截至本次发行时以前年度未分配的滚存利润由公
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约 22,001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净资产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
且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市场价格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与上
游原材料的价格及供应量、行业总的供应量及下游客户的消费行为(如增加库存
还是去库存化)等密切相关,投资者不能以某一中期或某一年度的财务数据简单
推算公司整个年度或下一年度的财务数据。
六、日本 Kaneka 公司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的风险。若本次诉讼公司最终败诉,
由于专利生效前不涉及侵权与赔偿,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不受影响;公司将自该
专利生效之日(即 2011 年 3 月 22 日)起向日本 Kaneka 公司支付合理许可使用费;
公司支付合理许可使用费后,公司辅酶 Q10 产品仍然可以出口美国市场;专利诉
讼通常采取双方和解的方式;对于诉讼请求中故意侵权的三倍赔偿(也自专利生
效之日起至达成协议之日止,按日本 Kaneka 公司实际受到的损害计),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金达威投资和江斌先生出具《承诺函》,承诺愿全额承担上述赔
偿。在 337 调查程序中,委员会在选择救济的形式、范围和程度上具有广泛的裁
决权。针对侵权产品的有限排除令是委员会可能采取的救济方式之一。根据《美
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规则》第 210.21(a)(2)项,基于和解、许可或其他协议,包括
同意提交仲裁的协议或同意令,任何一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申请终止对任何或所有
调查对象的全部或部分调查。“公共利益赞成和解,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保护公
共及个人资源”。根据美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规则》第 210.21(b)(2)项,通
过和解终止争议不构成违反 1930 年《关税法案》第 337 节之规定。
2011 年 8 月 3 日,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作出关于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期
间中止审理的命令:各方之间的所有地区法院程序暂停,等待国际贸易委员会
No.337-TA-790 号调查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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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
2,3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56%
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价格 35 元/股
22.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市盈率
的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 6.19 元(按公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
每股净
资 产 12.99 元(按照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
发行后
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69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或中
发行方式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但是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江斌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上海中
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况小平、陈瑞琛承诺:自发行人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
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陈瑞琛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承诺期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80,5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75,412.10 万元
共计 5,087.90 万元
主要包括:
(1) 承销及保荐费用:4,325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2) 审计及验资费用:184.3 万元
(3) 律师费用: 130 万元
(4) 信息披露费用: 436.60 万元
(5)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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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公司中文名称: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Xiamen Kingdomway Group Company
3、注册资本:6,7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江斌
5、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24 日
6、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
7、邮政编码:361022
8、电 话:0592-6511111
9、传 真:0592-6515151
10、互联网网址:www.kingdomway.com
11、电子信箱:hongyan@kingdomway.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集团”、“公司”、“发行人”)
是由厦门金达威维生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股份”)2009 年 3 月更
名而来。金达威股份系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2001]53 号文”批
准,以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有限”)2001 年 4 月 30 日
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金达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金达威股份时的全体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厦
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投资”)等五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