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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2 深市 融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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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钰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汇垠日丰与安吉兴锋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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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5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汇垠日丰与安吉兴锋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29 日,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
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与安吉兴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兴锋”)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汇垠日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8,8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1%)转让给安吉兴锋。2018 年 3 月 30 日,汇
垠日丰与安吉兴锋就履行《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汇垠日丰提供的《关于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截至目前,汇垠日丰与安吉兴锋进行了多次磋商沟通,仍未就补充协议约定转让价格和部分条款谈判达成一致,因此,股份协议转让交易继续或终止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基于前述情况,汇垠日丰将根据与安吉兴锋谈判关于协议转让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明确相关结果后,及时告知贵司。”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7 月 18 日、2018 年 7 月 28 日、2018 年 8 月 18 日、2018
年 9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收到汇垠日丰的通知,汇垠日丰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与安吉兴锋签署了《关于融钰集团项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原转让方):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原受让方):安吉兴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
其持有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集团”)48,800,000 股股份(占融钰集团股份总数的 5.81%)转让给乙方;

    2、乙方安吉兴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股权转让协议》中乙方长
兴兴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同一商事主体,2018 年 3 月 21 日长兴兴锋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安吉兴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甲乙双方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
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价款支付时间调整为乙方不晚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支付
全部股权转让款,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关于融钰集团项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具体如下:
    第一条 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依据上述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

    第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结算、未支付的款项或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均不得依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向对方主张违约等任何争议、损失与责任。

    第三条 本解除协议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自动生效:

    1、本解除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署并盖章确认;

    2、乙方向甲方出具同意签署本协议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

    3、甲方合伙人会议通过同意签署本解除协议的决议。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融钰集团项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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