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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吉姆: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美吉姆: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1-002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九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陈九飞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陈九飞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截止本公告日,陈九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25,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陈九飞先生在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公司对陈九飞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石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石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石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其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石瑜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石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石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84793668-880

    传真号码:010-84793918

    工作邮箱:tracy.shi@mygymchina.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院A3号楼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附件:

    石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
生,美国杜兰大学金融硕士,历任 SEAWORLD- JVC Group Asia CEO 高级助理,
卡尔森集团亚太华北区行政助理经理,八大处控股集团总经理助理,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八大处控股集团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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