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8-124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仁高、吕成杰、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文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9,341,1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56%)。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公司关于所持艾格拉斯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函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448,9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897,920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55,346,88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若本公告披露日至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做相应处理)。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及其一致行动人吕成杰、巨龙控股、巨龙文化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
巨龙文化 180,037,200 9.76 180,037,200
巨龙控股 117,952,760 6.39 117,952,760
吕仁高 55,730,929 3.02 0
吕成杰 25,620,300 1.39 6,405,075
合计 379,341,189 20.56 304,395,0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448,9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897,920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55,346,88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若本公告披露日至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做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相关规定及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1年9月29日发行上市,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巨龙控股、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先生及其关联方吕成杰先生、吕成浩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2015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其中,巨龙控股认购7,380,000股公司股份,巨龙文化认购40,220,000股
公司股份。巨龙控股及巨龙文化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上述股份于2015年3月19日发行上市,且已于2018年3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巨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的36个月内,巨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持其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维持董事会和管理层不发生重大变化;巨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会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行动;巨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其在上市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高于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且差距不低于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巨龙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的股份为其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于所持艾格拉斯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