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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4

露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露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30 在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 38 号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现场会议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鲁永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形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只及以上基金账户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按2021年9月30日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481,101,397 股(含 481,101,397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碳化硅)产业园        210,000                194,000
      项目

  2    大尺寸碳化硅衬底片研发中心项目          50,000                  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  计                        310,000                294,000

  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中,已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以及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上述金额合计不超过 16,0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议案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编制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 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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