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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2

哈尔斯: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7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
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吕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吕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吕强    吴子富、欧阳波、文宗瑜、蔡海静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蔡海静            张旭勇、文宗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文宗瑜    蔡海静、张旭勇、欧阳波、吴汝来

      提名委员会          张旭勇            文宗瑜、吴子富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吴子富先生为公司总
裁;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欧阳波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吴兴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

    (4)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张建闻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

    (5)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吕丽珍女士为公司副
总裁;

    (6)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吴汝来先生为公司首
席财务官;

    (7)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邵巧蓉女士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经董事长吕强先生、总裁吴子富先生分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续聘吴子富生为公司总裁,续聘欧阳波先生、吴兴先生、张建闻先生、吕丽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续聘吴汝来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续聘邵巧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叶长丰先生为公司内审中心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叶长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孔令璇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孔令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 日

附件:

    一、董事长吕强先生、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董事长吕强先生及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子富先生:汉族,1966年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总裁。2006年2月至2018年8月,历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018年9月至2021年5月,任顾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1年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裁、董事。

    吴子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欧阳波先生:汉族,1973 年生,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裁。1997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先后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销售
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08 年 8 月至 11 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
副总裁。

    欧阳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84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吕丽珍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欧阳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兴先生:汉族,1975年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1999年5月至2004年8月历任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制造部长;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任浙江盾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0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工厂厂长;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盾安环境制冷配件事业部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盾安环境制冷配件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吴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建闻先生: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
裁。2005 年 8 月入职海尔集团电器产业有限公司,历任运营经理、大客户经理;2009 年 11 月加入顾家集团,历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事业部战略执行管理中心总监、欧洲区总监,顾家集团董事长助理、集团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经理、国际业务发展中心总经理、顾家集团副总裁。

    张建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吕丽珍女士:汉族,1975 年生,研究生结业,助理会计师,注册企业风险
管理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00 年至 2003 年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 年至 2008 年 8 月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2008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2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吕丽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77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欧阳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吕丽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汝来先生:汉族,1974 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高级财务管理
师、中级税务经济师、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现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CFO)。曾在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从事财务、战略规划相关工作。后历任海南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粮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链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总监、供应链财务支持中心财务总监、品类财务支持中心总监、资金管理部总监、厨房品类财务总监、会计税务部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
首席财务官(CFO)。

    吴汝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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