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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哈尔斯: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5,906,580.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0,747,272.8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3,074,727.28元,加之期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741,451,097.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887,144,619.4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7,656,227.55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690万股为基准预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2022年度现金股利的预计派发金额为9,338.03万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战略规划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和审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秉承做大做强公司的愿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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