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为意向性的框架协议,项目名称、投资规模、投资时间和进度安排等均为计划或预计,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概述
2022 年 5 月 31 日,根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乙方)战略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公司与永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永康政府“或”甲方)签订《“哈尔斯未来智创”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共同推进“哈尔斯未来智创”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0 亿元,分两期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永康市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
3、关联关系:公司与永康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永康市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行业内首家上市企业,是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杯壶行业品牌运营和制造商、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杯壶分会会长单位。乙方拟在永康投资建设以 5G、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集成高信息化程度的杯壶产品智创生产线和平台。
2、项目名称:“哈尔斯未来智创”项目。
3、项目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约 10 亿元,分两期建设,具体投资金额以乙
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方案为准。
4、项目建设内容:在永康市投资建设以 5G、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
集成高信息化程度的杯壶产品智创生产线和平台。
5、项目建设投资进度:乙方自获得相应土地使用权后开始动工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建设期限 24 个月,二期计划 2025 年动工建设。具体项目进度安排以乙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方案为准。
(二)项目用地计划
1、土地获取:本意向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供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同时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项目获批后可优先纳入甲方供地库,由甲方协助启动工业用地供地程序,争取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供地。最终土地价格由土地公开招拍挂结果确定。
2、位置和面积:项目拟选址于永康经济开发区(具体地块另议),供地面积约200亩。
项目用地按照《永康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
(三)扶持政策
项目投产后,乙方可享受中共永康市委、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永委发〔2021〕4 号)所涵盖的政策。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该产业项目准入。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要求,并执行兑现本协议内容。
3、甲方要求相关部门全面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备案、开工建设、正常运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协助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安评、能评、排污许可证等各项证照,保障项目落地后长期运营。
4、甲方协助乙方向上争取国家、省、市各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
5、甲方为乙方的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合法权益。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要求履行合同。
2、乙方应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能源消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本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3、乙方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甲方规划建设要求,并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
(六)保密条款
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及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各方相互披露的与项目有关的信息应被视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其他方不得将该等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双方长期有效,并不因本协议的撤销、解除、失效、终止而失效。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签署的意向性协议,对双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基础上就本项目投资的具体事宜签署正式协议。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年内,若各方未能签署正式协议或未能实质性推进本投资项目,则本协议终止执行,各方互不追究责任。
3、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策调整影响项目合作内容的,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4、本协议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签署,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签署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将充分利用当地产业链优势资源,同时结合公司在杯壶行业的优势和经验,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设“哈尔斯未来智创”项目。通过无线化可减少大量的维护工作降低成本、5G 技术场景支撑智能制造、助推柔性制造实现个性化生产,此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加快数字化变革、打造未来工厂,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与市场需求,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有重要意义。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长期发展来看,将对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意向性的框架协议,项目名称、投资规模、投资时间和进度安
排等均为计划或预计,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3、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4、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6、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哈尔斯未来智创”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