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15 深市 哈尔斯


首页 公告 哈尔斯: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哈尔斯: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哈尔斯: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希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董即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杨希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由于杨希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杨希光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旭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旭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旭勇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补选张旭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旭勇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张旭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希光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希光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旭勇先生简历

  张旭勇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诉讼法学专业),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入选者,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政府行政复议局、杭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宁波市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教育厅、衢州市政府、丽水市政府、临海市政府、青田县政府等单位法律顾问。2005年7月至2014年3月,担任浙江师范大学专职教师,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4年4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2015年12月至今,任浙江社会管理法治化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